本报讯(记者 曹东)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省通过了自学考试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试点工作。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否认了这一事实。
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人称:我们已经注意到了关于浙江开展研究生教育自学考试试点情况的报道。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高等学历教育的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本科及本科以上的高等教育,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实施。任何其他教育部门开展研究生教育,都应经国务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开展研究生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事前并未征得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同意。目前,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要求浙江省有关部门停止了该项试点工作。